-

陕西发文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

政府采购信息网 赵志明 2024-06-27 10:08:24

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陕西省财政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,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,包括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、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“自有资金”,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采购。严禁以任何不合理理由拆分采购,化整为零规避招标。

医疗机构的采购工作实行“谁采购、谁负责”原则,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,对本单位采购工作承担主体责任,要明确部门职责,加强内部协调配合,确保各项采购制度规范执行。

以下为通知全文——


广告

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。第一时间提供专业、权威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、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,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,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、生意需要。

政府采购信息网

政府采购信息网

网友评论
个人头像
  • 暂无评论,欢迎您发表观点!
意见反馈
反馈类型:
问题描述:
0/500
联系方式:
0/30
提交